怀柔区中医医院科技论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本站

为促进医院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推动科研发展,鼓励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撰写发表学术论文,增强医院的学术氛围,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论文发表

㈠论文内容要求

    1.文稿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资料确实、数据可靠、逻辑严谨、文理通顺。

2.文题应简明、醒目、新颖、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3.受课题资助发表的文章需标注课题资助来源、课题编号。

㈡论文投稿杂志的要求

投稿应选择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其目录参照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最新年度所发表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可到科教科查询或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 http://www.istic.ac.cn/ 相关下载处下载最新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自然科学部分)。期刊必须标有CN(国内统一刊号)期刊号。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予认可,出版费不予报销。

论文投稿一篇文章只投一种杂志,不得一稿多投。

二、论文奖励

1.奖励对象:本院职工

2.奖励要求:学术论文奖励第一作者署名的论文,共同第一作者视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应对文章全面负责,同一论文在符合本院多项受奖条件时,按奖金额最高的一项给予奖励,不重复计算。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奖励情况统计。

杂志类别

论文类别

奖励金额(元)

备注

SCI收录

论著

影响因子×10000

最高奖励

50000

Meta 分析

影响因子×8000

综述、述评

影响因子×6000

病例报告

影响因子×5000

中国科技

统计源期

刊收录

中华系列

论著

1500

 

综述、述评、讲座

1200

 

教学文章、管理文章

1000

 

病例报告、短篇报道(字数少于1000字)

800

 

非中华系列

论著

1000

 

综述、述评、讲座

800

 

教学文章、管理文章

600

 

病例报告、短篇报道(字数少于1000字)

400

 






























三、专著奖励:

1.国家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统编规划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

2.专著、译著或教材总字数在10万字以上、且主编或副主编单位注明为北京中医医院怀柔医院(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对主编、副主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励。

四、论文费用报销

㈠报销范围

1.发表在核心期刊有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国内统一书号ISSN和统一刊号CN的杂志,报销比例100%,发票版面费上限5000元。发表在非核心期刊,报销比例50%,发票版面费上限2500元。专项经费资助及课题资助论文,报销比例100%。

在非正式期刊、正式刊物增刊、特刊、专刊及网络版发表的有关论著、综述、论文、个例报道等均不予报销。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予报销。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本院在职职工。

3.单位署名有误者一律不予报销。

㈡报销流程

论文发表后由作者将发票、发表期刊原件及打印件上交科教科。标注课题资助论文从课题经费支出;未标注课题资助论文,逐级审批后由医院支出。

㈢报销凭证

1.万方网、中国知网的论文打印件,版面费正式发票。

2.论文打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全文,字迹清晰。

3.报销者需在发票上签字确认。

4.SCI 论文版面费先到财务科进行汇率转换后正确填写支出凭单后到科教科办理。

五、论文造假处罚

发表论文涉嫌抄袭、造假、数据不真实、代写代发等情况时,经医院或出版社审核发现后收回报销版面费用及奖励金额。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论文报销办法废止,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决议。

行风举报电话:010—69628870

地址:北京怀柔区青春路1号      联系电话:010—60620099

北京中医医院怀柔医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3035773号-1

京公网安备110116020006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