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中医医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04 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我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车改发〔2016〕1号),以及《怀柔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我院共有在职职工650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5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85人;工勤人员60人;司勤人员10人。
承担的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国家中医政策,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承担着全区人民群众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疾病预防、急诊急救、康复等医疗保健服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药工作;做好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医疗服务;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二、单位车辆情况
我院现有汽车13辆,其中: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用车5辆。
三、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1.按车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采用:保留用车限定使用范围、实报实销交通费、发放交通补贴(因单位原因不能安排车辆的,按每人80元/天的标准发放)、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等方式,综合统筹保障公务活动的开展。
2.所有参改人员,无实物定向化保障车辆,不安排领导岗位定向化保障车辆。
3.拟保留使用的汽车13辆,其中: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8辆、特种专业用车5辆。
4.现有司勤人员10人。
5.据测算,单位车改后总体达到“节支”的目标,“节支率”达3% ,2015年交通费支出合计195.8888万元,预计2017年交通费支出合计192.7628万元,同比下降3.126万元。
7. 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车改后的公务出行保障措施
1.已按车改的要求,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需求的各类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相关监督检查措施。(详见上报材料)
2.已按车改的要求,分别制定了以“公共交通出行”和“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基本涵盖了报销范围、预算额度、具体实施办法等(详见上报材料)
附件:1.怀柔区中医医院保留相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2.怀柔区中医医院公务出行报销管理办法
3.怀柔区中医医院车改后司勤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和
原则
怀柔区中医医院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怀柔区中医医院
保留相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本市各级相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北京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车改发〔2016〕1号),以及《怀柔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单位车改后对于保留车辆的使用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 总体原则和目标
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实现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规范管理。
二、公务活动出行保障措施
公务活动出行保障措施,主要采取:使用保留用车、实报实销交通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方式,综合统筹保障公务活动的开展。
三、保留的车辆使用范围
保留的车辆主要是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特种专业用车两大类。主要用于:必要的机要通信、指令性会议及培训、应急保障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财务部门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开展调研、检查、督导活动、医疗巡诊、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护等。
四、保留的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按照车改办的要求,制定了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控制车辆的规范使用。
㈠车辆管理制度。
1.使用范围。⑴在怀柔城区内开展公务活动的,不得申请使用单位车辆,需个人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并且单位不提供公交卡和自行车租赁卡。⑵在怀柔周边区域开展公务活动的,可申请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怀柔周边区域指:庙城、杨宋、桥梓、北房、怀北、雁栖、渤海、九渡河等镇乡区域。⑶跨区域开展公务活动的,可申请使用单位公务用车。跨区域指:琉璃庙、汤河口、宝山寺、长哨营、喇叭沟门等乡镇区域,以及怀柔区域外。
2.使用用途:主要用于:必要的机要通信、指令性会议及培训、应急保障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财务部门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开展调研、检查、督导活动、医疗巡诊、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护等。
3.使用原则。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建立完整的车辆运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车辆使用人、审批人、出行时间、目的地、行驶里程等信息,统一留存办公室管理档案备查,做到用车登记、有车有账、凭单出车、一车一档。
㈡车辆使用制度。
1.各科室因公务活动需要使用车辆,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经核准同意后,领取公务用车派车单。
2.单位统一部署的检查、考核、调研等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综合考虑,按参与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出行地点安排公务用车。
3.怀柔城区内除接送重要客人、处理要事急事、携带物品极其不便的情况下可以派车。参加北京市内指令性会议及培训,原则上两人以下不派车。
4.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司机每次出车后填写出车记录,每月上交办公室备案。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司机班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一经发现查实,按照服务零投诉处理。
6.车辆要保持整洁干净。车辆需要维修时,司勤人员要向车管负责人提出维修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然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厂家并按指定项目进行修理。
7.车辆用油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医院车辆在油卡金额不足时,及时上报车管负责人申请油卡充值,由车管负责人统一进行充值。车管负责人要每月对医院车辆油耗进行统计,严格核查车辆行驶里程、充值记录和加油记录。
8.司勤人员驾驶公务车出现违章事项,由驾驶员承担责任,自行担负违规处理处罚金额。行车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停止驾驶公务用车。
五、监督检查措施
1.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严禁司机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出车,非司机班人员严禁动用医院车辆,未经办公室批准动用医院车辆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警告处分。
2.严格杜绝既使用公车又报销交通费或申领公务交通补贴。已使用公车的科室或个人,不得再到财务部门报销交通费或申领公务交通补贴。
3.公车运行公开透明,申请、使用、出车记录完善。单位车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使公务用车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同时做好公务用车的使用登记,保证出车记录完善,自觉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附件2
怀柔区中医医院
公务出行报销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 总体目标和原则
实现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规范管理。
二、一般公务出行保障措施
一是倡导鼓励职工采取绿色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二是为了便于管理,参照怀柔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项规定,以及行政单位车改的相关办法,在开展公务活动时,采取“使用保留用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综合统筹的改革方式,保障公务活动的开展。
三、公车使用范围和交通补贴标准
1.在怀柔城区内开展公务活动的,不得申请使用单位车辆,需个人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并且单位不提供公交卡和自行车租赁卡等。
2.在怀柔周边区域开展公务活动的,采取申请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实报实销交通费相结合的保障措施。怀柔周边区域指:庙城、杨宋、桥梓、北房、怀北、雁栖、渤海、九渡河等镇乡区域。
⑴出行必须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务用车。
⑵如遇特殊事项或单位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职工又确实无法自已解决交通工具的,可凭正规交通费发票实报实销。
3.跨区域开展公务活动的,采取申请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交通费相结合的保障措施。跨区域指:琉璃庙、汤河口、宝山寺、长哨营、喇叭沟门等乡镇区域,以及怀柔区域外。
⑴出行必须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务用车。
⑵因为单位原因不能提供公务用车的,职工可自行解决公务出行。单位将按每人80元/天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该补贴由职工包干结余使用,不再另行报销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
⑶如遇特殊事项或单位原因未安排公务用车的,职工又确实无法自已解决交通工具的,可凭正规交通费发票实报实销,不再发放80元/天的交通补贴。
4.单位统一部署的检查、考核、调研等公务活动,由办公室综合考虑,按参与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出行地点,采取出动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补贴、实报实销交通费、租用车辆相结合的办法协调保障公务出行活动,总体的原则还是高效节约。
附件3
怀柔区中医医院
车改后司勤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和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怀柔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司勤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和拟定了相关的安置原则。
一、 司勤人员安置原则
根据所保留的车辆,拟定了本安置方案。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分流和安置。安置工作合法合规,采取了多方式多渠道的妥善措施,不把司勤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分流和安置过程,公开透明,方法民主,群众认可。
二、司勤人员安置方式
司勤人员安置采取个人自愿、择优上岗、部门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首先采取了原单位原岗位优先安置司勤人员,其次采取了单位内部转岗、最后无法安置的人员由卫计委协调分流到系统内其他有需求的单位。
三、司勤人员安置和分流情况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以车定员,10名司勤人员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四、组织实施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都提高了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密切加强协调,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2.精心制定方案。结合系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单位都建立完善了司勤人员安置责任制度,针对司勤人员具体安置的岗位设置、分流方式等具体事项,在与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司勤人员安置方案。
3.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严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周密安排,妥善安置了司勤人员。
4.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对改革涉及的司勤人员,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条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稳步推进了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广大司勤人员均能从大局出发,自觉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