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中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本站
1、窗口科室服务规范、便民措施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投诉电话通过上墙公示、电子触摸屏向社会直接公示,如有变更随时更改。设立意见箱、意见簿,定期召开院外行风监督员会议。
2、将单病种平均住院日上报上级部门,由市卫生局统一向社会登报公示。
3、病人就诊疾病情况、治病原则、医疗费用通过各科室医患沟通细则向病人说明,并交代。
4、党委的重大决策(决议)、党委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缴纳情况等均要在一定场合向党员或职工做说明或公开。
5、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公开医院的半年和一年工作报告、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体制、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规章制度等。
6、通过院周会或院务公开栏每月公开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检查、业务工作量完成情况。
7、通过院务公开栏适时公开引进人才计划、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民主评议院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任免情况等。
8、通过职代会或院务公开栏适时公开医院经济收支和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收支情况、医院招待费使用情况、内部财务审计结果等。
9、适时公开基建项目的招标情况、院内基建维修及大型医疗设备(五万元以上)的招投标情况、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用量万元以上)的招议标情况、药品试剂及器械的集中招投标采购情况等。
10、通过职代会、院务会、技术委员会适时公开重大技术项目的引进、医院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维修、重大设备的购置等。
11、对多数职工要求公开的内容及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工作组提出报院务会议审核,适时公布。
12、严格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个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13、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特别对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进行有效及时地监督。